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压力加大,季节性风险交织 强化底线思维 严防重特大事故

2022-12-12 09:42:02

近五年发生在12月的重大事故共8起,占近五年重特大事故总起数的8.4%,占比处于月平均水平,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主要集中在工贸、煤矿以及化工、烟花爆竹、水上运输等行业领域。

紧盯重点行业与地区

工贸行业需严防火灾和坍塌事故,近五年的12月,工贸行业发生3起重大事故,其中火灾2起、坍塌1起,暴露出一些工贸企业违规气焊切割作业、焊接质量不合格、擅自放空消防水箱储存用水等重大安全隐患。

矿山仍需严防瓦斯和隐蔽致灾因素重大风险,近五年12月发生的2起煤矿重大事故均为瓦斯事故,2020年以来10起矿山重大事故中透水和顶板类事故占比70%,隐蔽致灾因素导致的事故比重持续上升,需切实紧盯煤矿瓦斯、冲击地压、透水、顶板等重大隐患排查和风险治理。

化工和烟花爆竹行业仍需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深刻吸取2017年江苏连云港市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重大爆炸事故和2019年湖南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2·4”重大爆炸事故等重特大事故教训,防范冬季危化品生产装置管线罐区气柜等冻裂泄漏爆炸,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旺季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处置等非法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年底前各类建设工程赶工期、抢进度现象增多,安全管理容易松懈,极易造成风险累积并引发事故;要深刻吸取2016年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因赶工期、抢进度、冒险施工、仓促投产等引发重特大事故。

道路运输方面,需严防“三超一疲劳”、恶劣天气冒险驾驶引发事故,特别是货车、农用车非法载人以及危化品车辆危险驾驶等引发重大亡人事故。

此外,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需严防恶劣天气下冒险航行、冒险作业引发碰撞、翻沉事故。消防方面需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的检查力度,紧盯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整治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另外,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等地区需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煤矿增产保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中部地区和西南地区需切实加大金属非金属矿山非法盗采打击力度;南方地区要特别警惕冬季施工时低温冰冻天气导致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能降低、机械设备运行不畅、高空作业滑倒坠落风险加大等问题;沿海地区需防范大风对航行船舶、作业平台、港口、近海养殖等带来的不利影响。

防范外部因素不利影响

当前正值年终岁尾,一些地区和部门在这一关键时间点容易忽视风险隐患,放松安全监管;一些企业为应对经济下行和疫情冲击影响,不顾安全,抢工期、赶进度、超能力超强度生产;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流动性大,员工不经安全培训仓促上岗,对工作内容不熟悉、对风险不了解,容易发生事故等。另外,部分企业在应对阶段性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过程中准备不足、应对无序,可能造成岗位人员短缺,对此带来的安全风险应高度关注。

气象条件方面,近期寒潮侵袭,全国各地普遍大幅降温,因大雾、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屡屡造成人员伤亡。11月26日,安徽阜阳市滁新高速因大雾接连发生3起车辆相撞事故,造成5人死亡;同日,新疆阿勒泰地区8名工人步行返回工地时迷失方向,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据中央气象台预计,12月上旬,我国大部地区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江南、华南北部多阴雨天气,季节性因素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警语提示

当前,要深刻吸取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查找企业和基层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系统反思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要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加强风险研判,强化底线思维,尤其是主动应对防疫措施调整带来的阶段性风险挑战,及时调整和优化针对性措施,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整治和风险防控。

要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集中开展矿山等重点领域“打非治违”;深化危化品风险集中治理和工贸行业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持续深入推进燃气、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消防整治,及时堵塞安全漏洞;加强长途客车、危化品车辆、轮渡、渔业船舶等重点车船安全监管,盯紧看牢“不间断施工”的重大建设项目,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和监管执法。

要针对寒潮、暴雪、冻雨等各类极端天气,加强风险会商研判,强化人流物流车流和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监测,及时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科学部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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