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出台《意见》加强基层安全能力建设 组建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局

2023-05-17 09:16:38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全面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意见》明确,整合镇(街道)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责的机构、人员和力量,组建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局,作为镇(街道)牵头负责综合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职能机构单独设置,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撤销;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任镇(街道)安委会、消安委会第一主任、主任;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直接分管应急消防管理局;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党政分管领导任安委会、消安委会副主任,其中一名副镇长(副主任)任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局正职,兼任镇(街道)安委办、消安委办主任。

在人员配备方面,《意见》提出,经济发达、监管任务重的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局配备5名以上在编监管执法人员,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各另外派驻1至2名工作人员,按照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总数20%的比率,从综合行政执法局选配工作人员,与应急消防管理局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方面监督检查工作;其他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局配备3名以上在编监管执法人员,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各另外派驻1名工作人员,按照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总数10%的比率,从综合行政执法局选配工作人员,与应急消防管理局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方面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意见》,各地可根据经济规模、产业结构特点、工业企业数量、安全生产和消防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局的设置方式和人员规模,结合实际统筹增配工作人员,在高火灾风险地区和主城区,人员配备要向消防安全方面倾斜;实体化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发挥政府专职消防员、专职安全员和网格员的作用,将其作为安全检查、防火巡查和事故预防的补充力量。

据了解,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局主要承担镇(街道)安委办、消安委办日常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厘清镇(街道)相关职能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编制相关职能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性工作,组织力量对辖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状况开展监督检查;协助开展燃气安全、村(居)民自建房、农机、农村交通、“九小场所”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助县级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派出机构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在业务方面接受县(市、区)安委办、消安委办、减灾办、应急管理局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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