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接连发生2起重大火灾事故,工贸、建筑、矿山、水上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典型事故多发,防控重特大事故压力陡然增加,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
一些地区重大风险漏管失控,同类事故屡屡发生
4月份,浙江、北京接连发生重大事故。今年以来,江西、内蒙古、浙江、北京等地都是间隔较长一段时期后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暴露出一些地区和企业吸取重特大事故教训不深刻,因长期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监管有所松懈,对重大风险缺乏清醒认识和提前研判,对安全风险突出的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漏管失控等问题。
4月26日,辽宁鞍钢众元公司金属结构公司在对鞍山钢铁5号高炉热风炉煤气管道打检修孔过程中发生煤气泄漏,造成3人死亡。鞍钢作为央企,不到半年发生3起较大事故,特别是同一外包单位再次发生事故、同类较大事故再次发生,暴露出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事故教训吸取不深刻、整改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重大及重大涉险事故频发,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
3月27日至4月18日短短23天内发生3起重大火灾事故,与近3年(2020年—2022年)3月至4月相比,重大火灾发生频率明显上升。近3年9起重大火灾事故中,除1起发生在4月份外,其他均发生在6月份以后,重大火灾发生时间明显提前。暴露出一些地区对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火灾风险辨识不足、管控不到位,同类事故教训吸取不深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4月份,水上运输方面,发生广东珠江夜游客船“4·8”撞桥事故;工贸方面,发生湖北荆门南湖威龙船厂“4·14”较大爆炸事故、浙江绍兴龙翔机械设备厂“4·11”爆炸事故;道路运输方面,山东、海南、广西、重庆、甘肃等地接连发生涉险超过10人的道路运输事故。以上种种,反映出当前生产生活日益活跃,重大风险点多面广,尤其是涉众旅游客运、劳动密集型制造企业风险突出。
湖北“4·14”较大爆燃事故中,船舱上方的电焊作业和下方的喷漆作业同步开展,油漆粉末遇到上方掉落的电焊火花导致爆燃。此外,4月份工矿商贸领域发生的8起较大事故均涉及违规作业、防护措施缺失等现场管理问题。反映出一些企业风险辨识和管控措施流于形式,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措施不落实,动火等高风险作业交叉导致风险叠加失控。
矿山领域瞒报事故抬头,打非治违仍需发力
4月份发生的2起矿山较大事故均为瞒报事故:吉林白山市吉坤煤业有限公司“4·2”较大瓦斯燃烧事故,在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开展核查时,企业负责人意识到事故隐瞒不住了才向公安机关自首;湖南郴州市屋场坪锡矿“4·20”较大顶板事故发生后,企业负责人瞒报事故,私下联系遇难者家属进行善后赔偿处理,经群众举报后查实。这些瞒报事故暴露出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断突破红线底线,违法违规行为猖獗,也反映出举报的社会监督作用发挥实效。
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复苏,重大风险防控任务艰巨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复苏,企业生产经营、群众出行出游、物流仓储运输等活动将持续活跃,加之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事故反弹,气温逐步升高、极端天气可能增多,安全风险加大,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面临严峻考验。
一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要加密政府、行业部门、企业联合会商研判,针对强降雨、高温等各类极端天气,加强与气象、交通等部门开展安全风险会商研判,强化人流物流车流和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监测,及时提醒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三要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监管执法有所弱化,疫情好转后安全管理没有跟上等普遍性问题,在精准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能上下工夫,深入一线强化安全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严格现场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