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春报道 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将“实施低收入群体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改造”项目纳入其中。
据统计,福建省现有2000年前建成、耐火等级低于三级的房屋(土木结构、木结构)约144.4万栋。全省低收入群体(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约42万户,这些低收入群体大部分居住在上述类型房屋内,居住场所和周边环境存在大量消防安全隐患,如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无消防设施、无消防水源等。
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9日,福建省发生火灾78160起,死亡254人,受伤262人,直接财产损失97797万元。这其中,从发生场所来看:居住场所火灾最多,共20758起,死亡194人,受伤170人,直接财产损失21801万元。
为解决此类问题,此次消防安全改造主要针对该省42万户火灾风险大、急需提升消防安全设防水平的低收入群体居住场所。其主要内容包括为每户增配“4个1”(1个漏电保护器、1个烟感报警器、1个灭火器、1个消防逃生面罩),对存在隐患的“表下线”(表后电气线路)进行改造。2023年,省级财政按照4.2万户(优先考虑建成年代久、耐火等级低的建筑)进行补助,每户补助改造经费500元。
目前,该省已成立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福建省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消防安全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各地已制定改造方案,开展改造工作。
该项目将按照“省级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单位配合”的总要求,由福建省消安委办牵头、该省消防救援总队具体负责。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成立省级领导小组,各级均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辖区内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消防安全提升与管理具体工作。各县(市、区)相关工作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实施建设。
福建省财政厅与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下发《关于下达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消防安全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向各地下达专项资金2100万元,同时明确绩效目标,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跟踪管理。
改造后,福建省将建立健全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有效保障改造设施的维护更新。
加大安全基础投入要尽快提上日程
■魏毓临
近期重大事故接连发生、安全形势异常严峻,涉及多方面因素,包括部分地方、部门和企业安全责任悬空,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等。公共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础较弱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福建省实施低收入群体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改造,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其做法值得借鉴。
当前,城市运行系统的超大规模性、超强复杂性本身蕴含的风险超乎以往,城市公共安全的燃点低、爆点多。一些长期积压的问题容易集中爆发,如果防范不及、应对不力,风险就会传导、叠加、演变、升级,使小风险发展成大风险、局部风险演化为系统性风险。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立足长远,重视长期积压的问题,尤其是对那些基础性问题隐患,要实施精准治理,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在安全基础方面要舍得花钱,舍得下功夫,对一些重要设施、重要工程,要提升安全等级、安全标准。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