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展“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2023-03-17 09:44:03

近日,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到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将采取“自主排查治理、集中执法检查、回头看回头查”方式,分阶段突出重点进行,在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双控机制”、关注重点环节、突出清单管理等重点方面持续发力,查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源性、深层次问题,标本兼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精准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在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水电、在运油气管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民爆物品以及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分别建立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对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余企业纳入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实施“双随机”抽查。在专项行动期间,省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执法检查企业总数不少于10家或全覆盖,市、县两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月执法检查企业数不少于3家或全覆盖。

相比往年,今年的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主要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其他负责人、一线员工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履职合法性检查表》,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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